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濰坊市人社局發出通(tōng)知:提高職工(gōng)醫療保險統籌基金(jī睡麗n)

上傳日期:2012-05-10 浏覽次數:2571 返回列表

為(wèi)進一步完善職工(gōng)基本醫療保險政策,促進基本醫療保險制林對度健康可持續發展,3月24日濰坊市人力資(zī)源和社會(huì)保障局下發聽能了《關于調整完善職工(gōng)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(tōng暗來)知(濰人社<2012>31号)國也》,對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調整如(rú)下:


一、提高統籌基金(jīn)最高支付限額。自201不師2醫療年度起,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(jīn)最高支付限額由6些綠0000元提高到78000元。大(dà)額醫療保險基金(jīn)最高支行樹付限額由240000元提高到270000元玩又。


二、降低(dī)住院個人自付起付标準。參保人員在一員還個醫療年度内,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準為(wèi):社區衛生服務機構300元,一玩線級醫院400元,二級醫院600元,三級醫院900元;第二次住院,就民根據醫院等級不(bù)同分别按上述标準減100元;從第三次住院開數藍(kāi)始,個人不(bù)再承擔起付标準。就畫


三、增加部分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。将脊髓空洞症、肝硬化等21種疾兒員病納入門診特殊慢性病報銷範圍,降低(dī)住院費用。


提高部分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的門診醫療費用最高限額。一個醫志農療年度,将Ⅰ、Ⅱ型糖尿病、高血壓Ⅲ期(心、腎、腦、眼并發症)統籌基金(jīn)草著支付的門診醫療費用限額,由3000元提高到對作4200元。


四、調整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床位費最高支付标準。将基本醫療保險一農麗、二、三級醫療的日床位費最高支付标準調整為(wèi)10元、20元和30微下元。


五、增加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治療門診特殊慢性病的病種街店。患自身免疫性肝炎、慢性支氣管炎、支氣管哮喘、高血壓Ⅲ期(心、妹討腎、腦、眼并發症)、冠心病(心功能Ⅲ級)、精神病的參保人員,可從已公市制布的定點慢性病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選擇一家(jiā)就醫。


六、調整公務員醫療補助對象的醫療補助标準答紙。


七、調整結算單位範圍。


此次調整自2012年4月1日起執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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